问:浙江、江苏、上海不锈钢管件办理涉水批件需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6-03-28 17:47:22 浏览次数:
问:浙江、江苏、上海不锈钢管件办理涉水批件需准备哪些材料?与全国要求是否一致?
答:浙江、江苏、上海与全国要求一致,需提交 13 项核心材料:①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②省级卫健监督部门生产现场审核意见;③CMA 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附采样单、受理通知书);④产品材料及配方(列明不锈钢材质、成分比例);⑤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⑥生产设备清单;⑦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样稿;⑧产品样品及彩色照片(需带规格、生产日期标识);⑨企业标准(含卫生指标);⑩营业执照及生产场所证明;⑪委托生产需附委托合同;⑫与水接触材料卫生合格证明;⑬省级卫健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浙江、江苏、上海均需材料逐页盖章、A4 规格装订,外文附中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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