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的 “生产范围” 如何核定?可以新增品类吗?
发布日期:2026-04-15 17:08:40 浏览次数:
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的 “生产范围” 根据企业的申请品类、生产条件、检验能力核定,具体分为三大类:消毒剂(需明确细分品类,如环境与物体表面消毒剂、皮肤与黏膜消毒剂)、消毒器械(需明确设备类型,如紫外线消毒灯、压力蒸汽灭菌器)、卫生用品(需明确品类,如一次性卫生棉、抗菌洗手液)。企业获证后可以新增生产品类,需向原发证机关提交变更申请,附新增品类的生产设备清单、生产工艺文件、产品检测报告、检验能力证明等材料,发证机关审核材料并开展现场核查,确认企业具备新增品类的生产条件和检验能力后,更新许可证的生产范围,换发新证,无需重新办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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