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认证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5-22 15:41:58 浏览次数:
1. 地域政策核心差异(相较于国家政策)
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① 审批权限: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省内涉水产品批件申请、变更、延续,进口涉水产品仍由国家卫健委审批;② 检测要求:省内企业申请需提交山东省内具备CMA、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外省检测报告需额外提供复核证明;③ 豁免范围:小型家用净水器(日处理量<10L)需提交备案材料,无需申请批件(国家政策为豁免,山东新增备案要求)。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认证:① 分类审批: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认证权限下放至市级卫健委,第三类仍由省级卫健委审批;② 人员要求:生产管理人员需具备山东省卫健委认可的消毒产品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国家政策无此专项要求);③ 仓储要求:消毒产品仓储需单独划分区域,配备温湿度监控设备,且需留存1年以上温湿度记录。
2. 申请流程特殊要求
1. 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申请流程(山东新增步骤):
○ 第一步:企业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国家政策可线下提交,山东优先线上);
○ 第二步: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市级卫健委组织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省级卫健委复核;
○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在线领取电子批件,纸质批件可申请邮寄(国家政策可现场领取,山东主推电子批件);
○ 第四步:批件领取后15日内,需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完成备案(国家政策无此备案要求)。
2.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认证申请流程(山东新增步骤):
第二类消毒产品企业:向所在地市级卫健委提交申请,现场核查由市级卫健委组织,审核通过后颁发市级认证证书,证书需每年提交年度复核材料;
第三类消毒产品企业:向省级卫健委提交申请,现场核查需包含山东省消毒产品行业协会专家参与(国家政策无行业协会参与要求);
申请材料需额外提交《山东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国家政策无此要求)。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