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抗(抑)菌洗手液与普通洗手液,生产许可要求有什么不同?
发布日期:2026-04-17 17:44:56 浏览次数:
生产抗(抑)菌洗手液与普通洗手液的生产许可要求核心差异在于产品定位、检验标准、标签要求:产品定位方面,抗(抑)菌洗手液属于消毒产品中的卫生用品类,需办理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普通洗手液属于化妆品或日用化学品,需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根据产品属性)。检验标准方面,抗(抑)菌洗手液需符合《抗(抑)菌制剂通用要求》,需检测抑菌率(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的抑菌效果)、微生物限值、刺激性、稳定性等指标;普通洗手液需符合《洗手液国家标准》,需检测 pH 值、稳定性、微生物限值、表面活性剂含量等指标,无需检测抑菌效果。标签要求方面,抗(抑)菌洗手液标签需标注 “抑菌” 字样,不得标注 “消毒”“灭菌”,需标注抑菌成分、适用范围、使用方法、保质期等;普通洗手液标签需标注产品名称、成分、使用方法、保质期、生产企业信息等,不得标注抑菌或消毒相关表述。生产场地方面,抗(抑)菌洗手液生产需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普通洗手液生产需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日用化学品生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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