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31 17:05:52 浏览次数:
国疾控监督二发〔202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
为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涉水产品的分类和产品范围,国家疾控局组织制定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疾控部门对列入《目录》的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产品进行卫生行政许可。国家疾控局对《目录》中的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产品进行卫生行政许可。
二、按照相关规定已获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但未列入《目录》的产品,可以继续使用其卫生许可批件,到期后不再受理该产品的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并注销相应卫生许可批件。对已受理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但未列入《目录》的产品,不予发放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三、未列入《目录》的涉水产品不需要申请卫生行政许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
国家疾控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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