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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办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简称“涉水批件”)流程

发布日期:2026-02-11 13:19:58 浏览次数:

在浙江台州办理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简称“涉水批件”),需遵循浙江省统一的审批流程。该批件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终审核发,但‌生产能力审核‌环节需先在台州市级机构完成。以下是具体办理步骤和关键要求:

核心办理流程

  1. 完成生产能力审核(前置必备)

    • 受理机构‌:向‌台州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提交申请。

    • 提交材料‌:包括《浙江省涉水产品企业生产能力审核申请表》、营业执照、生产场所平面图、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主要材料配方等。

    • 审核内容‌:监督机构将对企业生产条件、卫生管理、设备设施等进行现场核查。

    • 结果‌:审核通过后,将获得《生产能力审核意见》,该意见是后续省级申报的必备文件,有效期为1年。

  2. 委托进行产品全项检测

    • 检测机构‌:必须委托具备‌CMA计量认证‌且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如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 检测依据‌: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GB/T 17219)等国家标准。

    • 检测项目‌:根据产品类别(如管材、净水器、消毒剂等),进行卫生安全性(毒理、重金属、微生物)和功能性(如净水效率)的全项检测。

    • 报告要求‌:检测报告需包含采样记录、检验申请表等完整附件,且报告有效期为1年。

  3. 准备并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 申报平台‌: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或前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窗口‌进行线下提交。

    • 核心材料清单‌:

      • 《浙江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

      • 《生产能力审核意见》(原件)

      • 产品卫生安全与功能性检测报告(原件)

      • 产品材料及配方(标注成分比例)

      • 产品标签、铭牌样稿

      • 产品说明书

      • 企业标准(备案版)

      •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车间及检验室平面图

      • 委托生产合同(如适用)

      • 产品彩色照片(与送检样品一致)

    • 材料规范‌:所有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逐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页码连续,外文资料需提供规范中文译文。

  4. 技术评审与审批发证

    • 受理‌:浙江省卫健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 技术评审‌:受理后,组织专家对产品安全性、检测报告、企业标准等进行技术评审,可能涉及现场审核。

    • 决定‌:评审通过后,浙江省卫健委在5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 发证‌:电子批件可在线上领取,纸质版将邮寄至注册地址。批件有效期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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